| 發布日期: 2011-03-10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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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投資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資金不超過5,000萬元,認購股份不超過2,500萬股。 2、此次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是在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的額度內進行的對外投資,由董事會履行決策程序。 3、公司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不構成關聯交易。 一、交易概述 1、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春農商行”)是2009年7月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資本為30,000萬元,本公司持有其3,000萬股股份,占其總股本的10%,為長春農商行第一大股東。 2010年6月25,長春農商行召開第一屆第五次董事會和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根據金融監管部門提出的新要求,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展異地業務其注冊資本需超過5億元,資金充足率超過10%。為了適應形勢的變化,加快長春農商行的發展步伐,長春農商行一屆五次董事會和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長春農村商業銀行增資擴股方案》。決定向原股東實施配售股份,原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數按照1:1比例進行配股,每股配售價格為2.00元/股。配股完成時間在2010年12月31日前。 根據長春農商行的配售股份方案,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在配股總數不超過2,500萬股、配股資金不超過5,000萬元的限額內,實施對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配售股份。由于長春農商行此次增資擴股還在進行中,故無法計算本公司持有長春農商行股份的比例。 2、董事會審議投資議案的表決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中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此次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是在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的額度內進行的對外投資項目,由董事會履行決策程序,不違反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且程序合法合規。本次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經公司六屆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3、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對外投資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不構成關聯交易,持有通化金馬股權5%以上的股東及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長春農商行不存在關聯關系。 本公司與長春農商行其他股東無關聯關系。 二、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1、增資方式: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對該行增資不超過5,000萬元,認購股份不超過2,500萬股。 2、長春農商行基本情況 名稱: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號:220101010017163 住所:長春市自由大路5755號 法定代表人:高繼泰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30,000萬元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公眾存款;發放人民幣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參與貨幣市場;從事同業拆借;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3、增資前股權結構:股份總額為30,000萬股。其中自然人股10,500萬股(占股份總額的35%,其中:職工股2,294萬股,占股份總額的7.65%)和法人股19,500萬股(占股份總額的65%)組成。 4、增資后股權結構:由于長春農商行此次增資擴股尚未結束,故增資后股權結構不確定。 5、財務狀況:截至2009年末,資產總額941,321萬元,其中:各項貸款余額533,890萬元;負債總額872,950萬元,其中:各項存款余額753,774萬元;所有者權益68,370萬元,實現凈利潤11,099萬元。不良貸款率0.55%,資本充足率12.09%,核心資本充足率11.66%,貸款損失準備充足率390.96%,撥備覆蓋率154.08%,資產利潤率1.34%,資本利潤率22.36%,各項主要經營指標達到監管標準。 三、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本公司與長春農商行尚未簽訂正式交易合同。公司后續將就交易合同的簽訂情況以及與交易相關的其他重大事項作持續性信息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屬于利用公司自有資金進行的財務投資,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產業結構和收入結構,開辟新的利潤增長點,符合公司戰略投資規劃及長遠利益。此項交易對公司當前主業未來的發展不構成重大影響,交易完成后不產生同業競爭的情況。 五、對外投資的風險 1、公司對外投資參與長春農商行增資擴股的5,000萬元目前尚未出資,如果此項資金繳納不上,則有此次對外投資失效的風險。 2、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主要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同業競爭風險。如果此類風險發生致使長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價值受損,則本公司此項長期股權投資價值相應受損。 公司已充分認識到本次投資可能存在的上述風險,并將根據實際進展履行后續信息披露的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