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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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于2010年2月27日公告了清償債務獲得利息減免事項(相關公告詳見2010年2月27日上海證券報),就該部分利息減免收益的會計處理,公司審計機構征詢了有關部門的意見,將該部分利息減免收益調整計入公司2009年度損益,調整后,公司2009年度仍將虧損。 特此公告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