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16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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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224,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4.9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1年3月7日。 一、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股本變動情況 1、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8]189號文核準,甘肅獨一味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340萬股,并于2008年3月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上市后公司總股本為9,340萬股。2、經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09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即以總股本9,340萬股為基數,每10股送紅股5股,并派發現金0.56元(含稅),同時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公司于2009年9月9日實施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總股本由9,340萬股變更為18,680萬股。3、經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10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即以總股本18,680萬股為基數,每10股送紅股3股,并派發現金0.34元(含稅),同時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實施利潤分配方案,公司總股本由18,680萬股變更為29,888萬股。截止目前,公司總股本為29,888萬股。 二、股東履行股份限售承諾情況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控股股東闕文彬先生、第二大股東甘肅省隴南中醫藥研究有限責任公司及雷付德等27為自然人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承諾期限屆滿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轉讓。同時,作為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東段志平、李育飛、史曉明、黃蕊、潘宇、郭凱、余盛(前任)、李志祥(前任)、諶茂斌(前任)、黃英(前任)還承諾:除前述鎖定期外,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其申報離任六個月后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經核查,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以上承諾均得到嚴格履行。三、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及公司對其擔保的情況說明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本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本公司也未對上述股東提供違規擔保。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1年3月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為224,000,000股,占限售股份總數的100%和公司股份總數的74.95%。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具體情況 單位:股 序號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稱 持有限售股份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 備注 1 闕文彬 197,120,000 197,120,000 其中15660萬股處于質押凍結狀態 2 甘肅省隴南中醫藥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11,264,000 11,264,000 全部股份數處于質押凍結狀態 3 雷付德 1,600,000 1,600,000 4 潘康 1,600,000 1,600,000 5 余盛 1,440,000 1,440,000 注1、注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