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09-12-0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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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江西省在11個設區市的491所鄉鎮中心衛生院和萍鄉、新余、鷹潭3個設區市所有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面鋪開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并將于明年2月1日前全部實施到位。該省出臺的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具有四大特色—— 試點覆蓋范圍廣。試點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占該省衛生院總數的30.3%,藥品銷售額占該省鄉鎮衛生院藥品銷售總額的51%,試點機構醫務人員數占該省鄉鎮衛生院人員總數的52%。 財政支持力度大。從今年12月開始,該省的省、縣(市、區)兩級財政籌措安排3億元資金,對基層醫療機構因實行零差率而減少的收入進行補助。其中,省財政補助60%,共1.8億元;縣(市、區)財政負擔40%,共1.2億元。補助資金將按基本藥物實施情況、基層醫院前兩年實際利潤和定編醫務人員三大要素測算分配。 提高醫保報銷比例。該省規定,國家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新農合的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比非基本藥物提高10個百分點。該省還規定,在試點起步階段,暫不提高醫療服務收費標準,也不增設藥事服務費,確保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基本工資保障機制。該省將重新核定鄉鎮衛生院編制標準,按每千農村居民1.2人重新核定鄉鎮衛生院的人員編制。從明年1月1日起,在原有市、縣財政補助不變的基礎上,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2.6億元,對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基本工資予以補助,平均每人每年增加補助近7000元。在編人員的財政補助由原來的30.68%提高到100%。 該省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新雄在現場宣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試點工作全面啟動。該省衛生廳廳長李利在啟動儀式上表示,該省衛生系統要認真履行職責,協調有關部門,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