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0-05-18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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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農村居民藥費負擔,天津將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天津市衛生局等七部門關于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工作意見的通知》,該通知明確指出,將實行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即鄉鎮衛生院和村級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在農村基本藥物實行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的基礎上,通過合理補償和完善運行機制,取消藥品銷售加成率,打破以藥養醫的機制,按照集中采購的相同價格提供給患者使用,降低藥品價格,達到減輕患者藥費負擔的目的。 通知還明確指出,為加快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農村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將按照積極穩妥、分步推進的步驟實施。2010年在鄉鎮衛生院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有農業的區縣人民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推進鄉鎮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進程,鼓勵符合一體化要求的村級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逐步實現覆蓋城鄉的基本藥物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