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1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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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的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10年2月26日上午10:00 2、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5、主持人:副董事長劉文富先生受董事長王社平先生委托主持會議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與會股東及股東代表6人,代表股份289,287,45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13%。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關于吸收合并下屬四家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89,287,45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代表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經營范圍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89,287,45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代表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會議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