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有股權劃轉獲國務院國資委批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0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產權﹝2010﹞1322號《關于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所持股份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同意北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持本公司的19,353,064股股份(占總股本的6.93%)無償劃轉給北海市路港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此次股權劃轉后,北海市路港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353,064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6.93%。
備查文件:《關于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所持股份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0﹞1322號
特此公告。
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