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貝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將所持有公司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1年3月1日, 公司接本公司控股股東康恩貝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康恩貝集團,持有本公司120,874,381股,占本公司總股本35,180萬股的34.36%,其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56,588,000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64,284,381股)書面通知,康恩貝集團由于需要為其控股公司浙江博康醫藥投資有限公司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與華夏銀行杭州鳳起支行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00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8.53%)質押給華夏銀行杭州鳳起支行。上述質押股份已于2011年2月28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質押登記手續,質押期限為2011年2月28日至質權人申請解凍為止。
截止本公告日,康恩貝集團因貸款和為其控股公司提供擔保需要,合計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77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6.99%, 其中: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6,348,059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13,421,941股)質押給有關銀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貝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