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09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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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情況發生。 二、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10年4月9日 2、召開地點:公司六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宋逸婷女士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0,555,85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4.38%。公司董事、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總的表決情況: ①審議通過《200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②審議通過《200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 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③審議通過《200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④審議通過《2009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2009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 9,314,018.69元,按10%比例計提法定盈余公積931,40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20,891,545.30元,減報告期已分配現金股利6,266,468.00元,本次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23,007,694.12元,擬以2009年末總股本125,329,360股為基數,按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0.70元(含稅)給全體股東,共計分配現金紅利8,773,0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會計年度。本次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⑤審議通過《關于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⑥審議通過《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藥有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信用擔保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⑦審議通過《關于與中國黃酒集團有限公司續簽互為擔保關系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⑧選舉董金標先生為公司六屆監事會監事,董金標先生自當選后立即就任公 司監事,任期與六屆監事會其他監事一致。 表決情況:同意30,555,855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參加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有關擔保及董金標先生的簡歷的具體內容詳見2010年3月20日的《證券時報》。 公司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向本次會議提交了獨立董事2009年度述職報告。 2、表決結果:提交本次會議的議案都表決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杭州分所 2、律師姓名:梁瑾、盧勝強 3、結論性意見:該所律師認為,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0年四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