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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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臨時董事會會議通知于2010 年 12 月 28 日發出,會議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以書面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 董事 9 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為 9 名:張代銘、任福龍、杜德平、趙松國、徐列、 朱寶泉、孫明高、鄺志杰、趙斌委托趙松國表決。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實際參加本次表決的董事 9 名,其中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會議審議 通過了成立新華(淄博)置業有限公司的決議。 根據淄博市政府中心城區總體規劃,本公司總廠區及周邊其他企業將在未來 3-5 年內搬遷完畢,為有效提高公司現有土地及搬遷后土地的利用價值,本公司擬以自 有資金投資人民幣 2000 萬元設立全資子公司新華(淄博)置業有限公司。 上述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本次投資金額在公司董事會決策權限內,無須提交 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山東新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 年 12 月 30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