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2-21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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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的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時間: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開始 2.會議召開地點:濱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 3.會議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孫寶衛董事長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本次參與表決的股東、股東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5人,所代表公司股份130553457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1.55%。 2.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會議,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超募資金投資全資子公司生化制藥23價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項目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邵彪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邵彪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3.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張同生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張同生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4.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孫寶衛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孫寶衛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5.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趙玉明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趙玉明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6.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邵偉女士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邵偉女士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7.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鄭潔女士擔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鄭潔女士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8.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劉文魁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劉文魁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9.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強志源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強志源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10.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楊威女士擔任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楊威女士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11.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史學榮先生擔任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史學榮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12.以累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姚培春先生擔任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姚培春先生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年,即從2010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9日。 13.審議通過了《關于力生制藥擬轉讓所持有天津武田藥品有限公司25%股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天津揚名律師事務所楊建新律師、李影律師出席、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做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