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fā)布日期: 2011-03-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關聯(lián)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內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續(xù)簽《倉庫租賃合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租賃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倉庫。 ● 本公司關聯(lián)董事殷順海先生、梅群先生、丁永玲女士回避表決,其余8名非關聯(lián)董事(包括4名獨立董事)一致同意簽署《倉庫租賃合同》。 ● 本次交易主要是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運行的需要,保證公司產品能夠儲存在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藥品專用倉庫,對本公司利潤無重大影響。 1、 關聯(lián)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簽署了《倉庫租賃合同》,該合同現(xiàn)已到期。由于本公司將繼續(xù)租賃集團公司的藥品專用倉庫,因此繼續(xù)與集團公司簽訂《倉庫租賃合同》,并就租賃倉庫有關事宜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該合同的簽訂保證公司藥品的儲存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本公司為集團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次倉庫租賃構成關聯(lián)交易。 本公司關聯(lián)董事殷順海先生、梅群先生、丁永玲女士在審議本議案時回避表決,其余8名非關聯(lián)董事(包括4名獨立董事)一致同意簽署《倉庫租賃合同》。 2、 關聯(lián)方情況 集團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要從事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投資及投資管理。 本公司為1997年6月由集團公司獨家發(fā)起,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冊資本52,082.63萬元,為制造、加工、銷售中成藥的專業(yè)公司,年產中成藥400余種,主要產品有烏雞白鳳丸、牛黃清心丸、安宮牛黃丸、大活絡丸等。2009年公司實現(xiàn)銷售收入325,021.99萬元,實現(xiàn)凈利潤28,561.07萬元。 3、 關聯(lián)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集團公司擁有面積較大的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倉庫群,該倉庫群符合《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也符合GSP認證標準及本公司藥品儲存要求。 4、 關聯(lián)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中藥作為特殊商品,其儲存條件須符合我國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GSP認證標準也要求藥品經營公司必須有符合條件的倉儲設施。由于本公司不具備專門的倉儲設施,以往一直租用集團公司倉庫,為了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GSP標準,本公司必須租賃具備藥品儲存條件的專用倉庫,根據本公司與集團公司于1997年簽署的《承諾函》及分別于2004年和2007年簽署的《倉庫租賃合同》,本公司繼續(xù)租用集團公司的藥品專用倉庫,本公司根據公司產品存貨情況,每月按實際需求向集團公司提出需租賃的倉庫面積,集團公司應保證本公司能夠有充足的倉庫可用。 本公司在以往年度租用集團公司倉庫之租賃費用為每平方米每月21元,按照合同約定未來繼續(xù)執(zhí)行該價格。如果今后市場發(fā)生變化,雙方對上述倉庫租賃費用的計算方法重新調整時,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但年增減幅度不應超過上年度的10%。本公司按實際租用面積乘以每平方米每月租賃費用計算月租賃費,每季度支付。 該合同的有效期為三年。在合同期內本公司每年支付集團公司的倉庫租賃費用不得超過3000萬元。 5、 本次關聯(lián)交易的目的及對本公司的影響情況 本次交易主要為保證公司產品能夠儲存在藥品專用倉庫,從而保證公司中成藥產品的儲存符合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公司藥品儲存之要求,保證公司生產經營能夠正常運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將從產品倉儲條件方面對本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對本公司利潤無重大影響。 6、 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關聯(lián)交易經公司獨立董事王連洲先生、高學敏先生、詹原競先生、孫燕紅女士事前審核,全體獨立董事及非關聯(lián)董事認為本次關聯(lián)交易內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7、備查文件 ①經董事簽字的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②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③《倉庫租賃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