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11-03-14 | 小 | 中 | 大 | 【關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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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集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國有股權轉讓批復有效期延期申請獲得批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控股股東桂林集琦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集琦集團”)于2006年12月23日與廣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稱“索美公司”)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本公司88,897,988 股(持股比例41.34%)國有股全部轉讓給索美公司,本次股權轉讓為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海證券”)借殼本公司上市的系列事項之一,索美公司在支付完畢股權轉讓款并辦理完相關股份過戶手續后將成為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相關公告登載于2006年12月27日的《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2007年10月11日,本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國資產權[2007]1145號《關于桂林集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下稱“批復”),同意集琦集團將其持有的本公司88,897,988股(持股比例為41.34%)國有股轉讓給索美公司,批復的有效期為6個月。相關公告登載于2007年10月13日《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公告編號2007-057)。 鑒于國海證券借殼方案較為復雜,集琦集團先后四次申請延長批復的有效期,并分別于2008年4月10日、2008年11月21日、2009年6月12日、2010年1月14日收到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延長有效期有關問題的復函》,同意將批復的有效期予以延長(第四次延至2010年9月30日)。相關公告登載于2008年4月12日、2008年11月22日、2009年6月13日2010年1月16日的《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公告編號分別為2008-026、2008-081、2009-027、2010-007)。 2010年10月27日,公司再次收到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延長有效期有關問題的復函》(國資廳產權[2010]509號),國務院國資委同意將批復的有效期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桂林集琦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 ||